位于海宁市盐官观潮景区西北隅。共三座,分为幢座、幢身、幢顶三部分,分别建于唐会昌二年、四年和咸通六年。除幢顶为青石外,其余皆为汉白玉制成。
幢座为一石雕须弥座,高0.25米,直径1.1米,座下有方形平台,系后世补砌。幢身由两块汉白玉石雕砌而成,,平面为八角形柱体,每面宽不等。
幢身平面呈八角形,腰檐仿木构建筑形式。是现存古经幢中出现石构仿木构做法最早的。上块自东面起由左向右正楷大字竖书“太上玄元皇帝道德经大唐开元神武皇帝注”十八个字,占三面,下刻开元二十年十二月十四日唐玄宗颁发推崇《道德经》的诏书,对老子的《道德经》,要求“士庶家藏一本,勒令习读使知指要”。经幢下块各面依次镌刻老子《道德经》,共计八十一章,幢身上端有一石雕仰莲宝座,其上才为幢顶。
幢顶已有残破,原用一块巨大的青石雕成,高38厘米,为屋顶状,呈八角形,与幢身形体吻合,从八角平顶雕出八脊,脊间刻瓦垅,再下刻有檐板、飞檐和檐椽,角梁之下有一“一斗三升式”斗拱承托。
整个经幢,亭亭玉立,造型既简朴,又典雅美观,屋顶状的八角形幢顶,为研究唐代建筑提供了实例。
门票1元